平溪放煙火起爭執 導遊遭店家打傷

出版時間 2015/10/26

都是煙火惹的禍!今年初,林姓導遊帶著馬來西亞籍遊客,到新北市平溪區吊橋附近鐵軌施放煙火,附近某家天燈店的員工陳姓少年及老閭娘,擔心發生危險上前制止,陳少卻與導遊發生口角後各自離去,老閭娘氣沖沖回到店裡告訴陳姓老闆,怎料林男又回到現場,聲稱「要再找人過來」,陳少不滿推打林男,老閭也加入戰局毆打林男左臉,林男隨即前往另家天燈店找熟人出面處理糾紛,老閭遂再會同表哥到該家天燈店踹傷林男。

案經檢警偵辦,法官認為老闆與表哥否認打傷林男,辯稱或許是拉扯致傷,也未與林男和解,犯後態度不佳,本應嚴懲,惟念及起因係擔心放煙火恐引發公共安全事件,老閭5年內再犯罪,為累犯,處拘役40天或4萬元罰款,表哥則拘役30天或3萬罰款,可緩刑2年。陳少涉傷害部份則裁定訓誡,老閭娘傷害部份不起訴處分。(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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