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訓斥賊看護 女法官遭議處

出版時間 2015/10/16
桃園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桃園地院外觀。資料照片

桃園地院女法官王秀慧前年審理桃園一名蔡姓女看護盜領馬姓老婦存款案,被投訴開庭缺乏耐心又沒禮貌,還反諷蔡女狡辯,且裁定羈押蔡女前,未先告知羈押依據什麼事實與理由,違反法定程序,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指王秀慧違失情節重大,但未達懲戒必要,今決議將她移送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蔡女3年前擔任80多歲馬婦的看護時,涉冒馬婦簽名盜領存款殆盡,致使馬婦晚年生活無著。前年11月王秀慧開庭審理時,蔡女不認罪,王秀慧當庭質疑蔡女狡辯,並斥責、反諷蔡女「喔,好快就用掉了,用來幹嘛?人家還沒死吧?人家還沒辦後事,妳已經把它提領出來用掉了」、「妳既然沒有做什麼事情,憑什麼跟人家領200萬」、「人家沒死,二腿沒伸,後事妳也沒辦啊」等語。

王秀慧還詢問公訴檢察官對於蔡女不認罪有何意見,檢方請求裁定羈押,王秀慧隨即當庭諭知羈押蔡女,事後才告知羈押事實與理由。蔡女一審被重判2年半,上訴後,高院今年2月酌減改判她2年2月徒刑。

司改會指王秀慧開庭高分貝斥責與反諷蔡女,缺乏耐心與沒禮貌,使蔡女深感委屈不受尊重,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司改會另指王秀慧諭知羈押蔡女前,沒先告知羈押事實與理由讓蔡女辯解,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因此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王秀慧。

評鑑委員認為基於維護審判獨立,不能干涉法官於審判時認事用法所做的決定,至於王秀慧當時開庭口氣確實不妥,諭知羈押的程序也不對,違失情節重大,但王秀慧辦案成績向來優良,有多次記功嘉獎且從未被懲處,經本件警惕,應能注意維護當事人訴訟權益,因此決議僅交付司法院人審會審議。

巧合的是,王秀慧審理蔡女一案的審判長曾雨明,因開庭咆哮恐嚇被告,逼得被告情緒崩潰,當庭以頭撞桌喊冤,上個月被評鑑委員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建議免除法官職務轉任其他工作。(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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