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婦右手擦挫傷自行到院包紮治療。翻攝陳思螢臉書
苗栗縣頭份鎮尖山國小停車場入口處,週三下午放學時間,發生一起爭議的交通事故,1名阿公騎電動代步車從入口處要出來,與大馬路騎機車逆向、左轉要進入停車場的婦人當場撞在一起,阿公煞不住,還將機車連人帶車推擠到圍牆邊,造成陳姓婦人右手擦挫傷,機車部分磨損。
當時,雙方並未理論,婦人眼睜睜的看著阿公自行慢慢離去,事後她在自己臉書說:「今天是我的災難日,小小藍受傷,我也受傷!可惡的是,撞我的電動車阿公肇事逃逸…希望你能出面與我解決」她昨天也將路口監視器拍下的過程,po上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稱說自己因受傷無法工作,在家休養,希望網友幫忙協尋這位阿公或家人出面負責。
結果,這起車禍到底是誰對誰錯?有無肇事逃逸?引發網友熱議。有人說「肇事逃逸與逆向違規是不搭嘎的事,是阿公不對」,有人則認為「機車逆向就站不住腳,何況又未減速,且電動車有下來查看,何來肇事逃逸之說」,也有網友批判說「騎車進入停車場自己也要注意,怎能以預期不會有人車從入口出來而責怪老人家」、「阿公仗著自己是老人就橫著走」;由於網友大多一面倒挺阿公,打臉騎車婦人自己責任較大,竟還要找阿公「踹共」,目前po文已被版主撤下。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組長李建昌表示,代步電動車屬於醫療輔助器材,除非改裝不符規定才不能上路,即便行駛在馬路上也算是「行人」,這起車禍嚴格認定算是車輛撞到行人,且撞擊位置是在私人土地停車場內,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上,並無肇逃疑慮,但騎車婦人還是有提告傷害或毀損權益,但責任歸屬須進一步調查才能釐清。(吳傑沐/苗栗報導)
陳婦事後將過程po網,要求網友幫她肉搜阿公。吳傑沐翻攝
該停車場有兩處缺口,有標明出入口。吳傑沐攝
兩人車撞擊點是在該停車場出口處的車道上。吳傑沐攝
網友分別將行進路徑標註見解。翻攝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
網友紛別將行進路徑標註見解。翻攝臉書社團「我是頭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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