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度酒駕被逮 他仍繼續當警察

出版時間 2015/10/01
屢次酒駕被逮的謝姓警員隸屬於警政署保五總隊。資料照片
屢次酒駕被逮的謝姓警員隸屬於警政署保五總隊。資料照片

警政署保五總隊謝姓警員今年6月酒駕肇事,酒測呼氣值達1.1mg/l,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屏東地院上午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謝員因已三次酒駕被逮紀錄,謝員也遭公懲會處降級改敘,考績列丙等,並且列管處理。

謝員(43歲)服務於保五總隊,今年6月在內埔鄉與人發生擦撞事故,幸與對方達成和解,警方抵達時實施酒測,謝員呼氣酒精值超過標準,隨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法官調查,謝員在2003年間因初次酒駕,獲檢方緩起訴處分;2009年間兩度相繼犯酒駕公共危險判刑4個和5個月,2010年6月2日和14日易科執行完畢,這次已是第四度犯案,屬執行完畢後5年內再犯公共危險罪之累犯。

該案仍可上訴,保五總隊表示,謝員已遭公懲會降兩級改敘。(洪振生/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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