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誰開的? 日月光毒台竟無罪

出版時間 2015/09/30

沒天理!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全球半導體封裝測試龍頭日月光前年排放逾五千噸致癌強酸廢水,污染高雄後勁溪,一審罰款三百萬元,但輕判日月光K7廠廠長蘇炳碩等四人一年多刑期並給緩刑,另一人無罪,讓外界痛批輕判;不料昨二審更大逆轉全判無罪,三百萬元等同免罰。

二審法官認為,《水污法》在日月光案發生後,在今年二月完成修法,才對日月光這種「有廢水排放許可卻排放有害物質」行為有刑責,這是立法疏漏,無法溯及既往處罰日月光。另外,檢方認為涉《刑法》流放毒物罪,二審認為,高市環保局舉證的底泥、魚體採樣,沒有案發前後的對照組結果可比對,且日月光過去十年未曾因排廢水含銅鎳超標被裁罰,溪流上游另有電鍍工廠,也無從認定是K7廠造成污染,因此做出無罪判決,先前一審所判罰金三百萬元也因此免罰。 

判決結果讓檢方、環保團體和後勁居民大怒,網友更諷:「台灣真是資方的天堂!」、「為什麼營利事業產生的廢水不算廢棄物?」「黑心食品、廢水統統沒事,這就是咱的法治國家。」並揶揄「排毒水不用罰,大家快來高雄設廠喔!」 (葉國吏/綜合報導)

 K7 5000
日月光K7廠曾排放5000噸有毒廢水,引發各界撻伐。羅琦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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