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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南門派出,前晚突然跑進3歲男童,大喊「警察叔叔,這個交給你」,隨即跑出派出所,陳姓警員急忙把男童叫住。原來是媽媽載男童經過垂楊路時,男童發現路邊有皮夾,由於媽媽有教過,撿到錢要交給警察叔叔。因此媽媽載他交皮夾給警方;在場警員都稱讚媽媽教得好。
警方檢視皮夾,發現皮夾內有7000千現金以及遺失人的證件,立即通知遺失人前來領回。遺失人獲知是男童檢來,也深表感謝和讚許。
南門所長洪茂發說,依照《警察機關受理民眾交存拾得遺失物作業程序》辦理,警方接獲民眾送交拾得物時,會製作收據一式四聯,並於收據第一聯簽章交給拾得人收執,如果無法通知遺失者前往領回,就會進行失物招領公告,6個月期滿後無人認領,就通知拾獲者將拾得物品領回。(徐彩媚/嘉義報導)
出版時間 15:21
更新時間 17:08
三歲童拾金不昧,興奮和警察叔叔合影。翻攝
媽媽教男童撿到錢要交給警察。翻攝
男童發現路上皮夾,媽媽載他來派出所失物招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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