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旺實業前老董劉永祥因積欠地下錢莊大筆債務無力償還,為求解套個人資金,涉利用和旺為籌碼,以買賣土地進行都市更新為由,向銀行借款,卻仍無法填補衍生缺口,竟還將和旺的「天寧皇朝酒店」投資案解約金約2億7000萬元一起挪用,北檢清查,劉永祥藉投資土地挪用和旺4億1300萬元資金,償還個人債務,卻將每個月430萬元利息丟給和旺支付。
2010年4月間,劉永祥代表和旺公司收購台北市大同區雙連段44筆土地,想以辦理都市更新方式興建住商大樓販售,與友人穩穩全球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林姓負責人及當地邱姓掮客簽約,劉永祥再指示財務經理拿土地買賣意向書向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申請土地擔保融資貸款,土地鑑定價值23億7795萬2500元,同年9月核貸和旺16億6400萬元;2011年6月至10月間,陸續取得同段號土地,另向臺企銀增貸及抵押擔保,動撥金額累計達18億549萬元。
和旺同年10月與大陸建設公司簽訂合建契約,並收取合建保證金7億5000萬元,適逢政府打房政策管制都更案件,直到去年6月底大陸建設仍未取得都更許可,同時台企銀要求和旺在同年9月若仍未動工,須先償還本金3億5612萬7000元。
劉永祥為求解套,想和大陸建設解約,但顧慮須立即返還合建保證金及違約補償金共計9億7575萬元,並因上櫃怕公布後影響公司股價,遂計畫以總價30億元出售部分土地,清償對大陸債務,並改採與新地主自地自建方式合作開發。
劉永祥將44筆土地區分為4區塊,先後洽郭、鍾、陳聰明3人締結土地買賣契約,聯合3人向安泰銀行辦理18億500萬元貸款,劉永祥知悉安泰銀行的撥款條件僅須完成抵押設定,不用過戶予買受人,劉永祥為使買賣價金在2014年度 認列,製造營收獲利假象,美化該年度財務報告,指示公司人員先同年將部分土地過戶給郭、鍾,使和旺僅收取1億元訂金,尚有8成土地價款19億元未收足前, 即已失去上開土地所有權。
今年1月劉永祥再以同樣手段將部分土地過戶何某(陳聰明指定人),使和旺公司僅收取4億元訂金,即過戶土地,造和旺公司遭受25億價金未能取得的重大風險。
劉永祥為償還其個人積欠地下錢莊借款,向陳聰明謊稱股東作帳,利用他人戶頭向陳取得1億元後自行挪用殆盡;劉永祥為進一步清償對大陸的債務,與財務副總兼財務經理蔡中和共同偽造董事會會議紀錄,由和旺擔保劉男自己的紅利公司,取得安泰銀行融資借款7億元,再轉匯回和旺清償對大陸債務,但因和旺一直籌不出返還台企銀的近3億元差額,安泰不願撥款,劉男反以清償紅利公司借款名義,陸續將和旺公司現金存款匯入紅利公司,再轉用於清償其個人債務。
劉永祥甚至在今年2月間會計師查帳時,託口「天寧皇朝酒店」投資案即將匯回解約款美金合計900萬元(約新台幣 2億7000餘萬元),可填補缺口,但解約款匯回後,劉永祥竟未填補外,反將解約款匯至紅利公司帳戶,用於清償其個人債務。
累積今年1月29日起至4月2日止,劉永祥共將和旺4億1300萬供作清償個人借款,並讓和旺背黑鍋負擔每月430萬元的貸款鉅額利息,且後續土地款項也無法收取。(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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