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高價買地收佣金 幸福人壽董座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5/09/02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座鄧文聰(右圖)、黃正一(左圖)被控買地收佣,但檢方查無實據,將2人不起訴。 資料照片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座鄧文聰(右圖)、黃正一(左圖)被控買地收佣,但檢方查無實據,將2人不起訴。 資料照片

幸福人壽8年前以15億收購台中烏日高鐵站附近一筆土地,事後金管會查核懷疑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及2名經理人,疑似高價買入、收取佣金,損害幸福人壽利益,將4人依違反《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函送法辦,但台北地檢署查無4人違法收佣事證,且事後土地以20億出售未損害公司利益,今將4人不起訴。

金管會查出,幸福人壽於2007年間,以15億元的價格買下台中市烏日區光日段154地號土地,這筆土地約有1萬5290坪、離高鐵站僅需步行幾分鐘,這塊土地,幸福人壽購入後,逾2年未即時利用,已違反《保險法》「有關不動產之投資應以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為限之規定」,因此被金管會裁罰要求限期改善,而幸福人壽也為此託售這筆土地。

不過金管會在查核時發現,當初幸福人壽在收購這筆土地時,前後任的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及潘姓、范姓經理人,疑似收取不當佣金,以高於當時鑑價的金額買入,因此將4人依違反《保險法》特別背信罪,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台北地檢署著手偵辦後,發現以當時台中土地及當地發展的潛能,幸福人壽購入的土地的金額並未有明顯悖於常情,也沒證據顯示4人有收取不當佣金。且該筆土地在去年底,由吸引力生活事業(ATT百貨)以20億6889萬元標下,溢價率高達百分之17,不僅不有讓幸福人壽虧本,反而大賺5億餘元,檢察官認定並無背信事由,處分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