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中年婦人林梅香(51歲)因去年到宜蘭偷抱別人嬰兒回家,昨遭高院判1年2個月。
今日出刊的《蘋果》報導,林婦去年9月到宜蘭游女家喝酒,當晚灌醉游女將男嬰偷抱回家,案發後還辯稱帶回男嬰是想當亡子替身。一審依略誘罪輕判1年徒刑並給予緩刑,但高院查出林婦於案發前20個月內並無產檢或分娩紀錄,又拒不出庭也未履行付錢賠償承諾,將她判刑1年2個月,不給緩刑。全案可上訴。(胡治言/綜合報導)
游女(圖)的男嬰遭林梅香偷抱走,幸好找回。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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