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搶郵局未遂敲破玻璃 母代賠1萬3

出版時間 2015/08/28
男子林佳民強盜郵局未遂,還敲破強化玻璃,林母出面代為賠償。資料照片
男子林佳民強盜郵局未遂,還敲破強化玻璃,林母出面代為賠償。資料照片

台中市一名38歲男子林佳民積欠賭債,今年3月騎乘贓車至豐原區翁子郵局,拿出預藏的空氣槍,恫嚇行員「錢拿出來﹗」並用槍托敲擊櫃臺上方的強化玻璃致破裂,行員嚇得蹲躲到櫃臺下方,雙方對峙約6秒,林男見行員遲不交出財物,自知無法得逞旋離開,被警員循線逮捕。林母賠償郵局1萬3200元求原諒,台中地院依強盜未遂罪判處林有期徒刑4年。
 
今年3月25日,林男先用女友機車鑰匙插入路邊一輛機車,發動電源後竊取該輛機車,林男再利用郵局快關門前,於下午4時40分左右,騎著剛偷來的贓車、持無殺傷力的空氣槍到台中市豐原區翁子郵局。他戴著黑色全罩式安全帽、黑色口罩、白色棉質手套掩飾身份進入郵局,掏槍指著一名劉姓行員,大聲要錢,並用槍托敲破強化玻璃,但見行員嚇得交不出錢來,自動離去。
 
法官認為,雖林男並為真正強盜到任何財物,但那是因為行員不交給他,且強化玻璃並沒有全面破裂,致使他無法進入搶錢,並非他自動放棄犯行。不過林男犯後態度良好,林母已經賠償1萬3200給郵局,因此判處林男4年。(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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