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少女性侵 惡男不認罪被判7年

出版時間 2015/07/30

新竹縣20多歲李姓男子3年多前服兵役時,在網路聊天室認識13歲少女,2人相約見面,少女逃家搭火車從台南北上新竹,李男買了啤酒後,就開車載她進摩鐵,灌醉後性侵得逞。少女返回學校後,出現驚恐、自殘行為,由輔導老師陪同報警。新竹地院法官今依乘機性交罪重判李男7年半徒刑。
 
檢警偵查指出,住新竹縣的李男,常上網聊天認識網友,3年多前認識住在台南的13歲國一少女,少女疑因家庭感情不睦,加上和李男聊得來,便逃家搭火車北上新竹和李男見面遊玩。
 
李男開車從竹北火車站接人,先到超商買了多瓶啤酒,然後就直接開車到新埔鎮一間汽車旅館開房間,李男邊聊天邊灌酒,少女不勝酒力醉倒,遭李男性侵得逞。少女事後仍在北部逗留多日才返家,擔心家人責罵,不敢說出曾遭侵犯,直到回學校後,出現驚恐情緒、折手指等行為,才由輔導老師引導,說出被害過程。
 
法官審理認為,李男明知少女未成年,事前先買啤酒,明顯是刻意想灌醉少女,其犯行造成少女身心受創,犯後態度不佳,也拒絕測謊,因被害人未滿14歲,依法加重其刑,今天依乘機性交罪判決7年6月徒刑。(突發中心林師民/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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