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男(中)買宵夜嫌遠,偷鄰居機車代步遭逮。林錫淵攝
高雄市1名男子想吃宵夜,嫌走路去買太遠,竟偷鄰居機車代步,第1天騎3小時後歸還,前天再偷車外出,被害人找不到機車報案,警方在附近巡察,發現該偷車賊,全案依竊盜罪送辦。
警方指出,打臨工的洪姓男子(30歲,竊盜前科),前天深夜11時想吃宵夜,因家中機車沒汽油,又不想走路去,便到巷口以自備鑰匙偷走鄰居劉女機車,騎去買泡麵及逛街,3小時後歸還機車。
當時劉女丈夫發現機車不見,後來又主動回到原位,就沒計較;沒想到昨天深夜洪男又偷機車去買鹽酥雞,被害人發現機車又失竊,向警方報案,警方根據車號車型在附近巡察時,正好見洪男騎贓車要回去還車,當場將他逮捕。
洪男一開始辯稱該機車與母親的機車很像,他只是騎錯機車,後警方發現其母親機車顏色與失竊機車根本不相同,洪男才改稱貪一時方便,偷騎鄰居機車買宵夜,沒想到鄰居會報案。(林錫淵/高雄報導)
洪男貪一時方便,偷機車買宵夜遭法辦。林錫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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