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先發還證物 法官遭司法院書面警告

出版時間 2015/07/15
有法官開庭先發還證物,遭司法院書面警告。資料照片
有法官開庭先發還證物,遭司法院書面警告。資料照片

廉政署今天公布今年第1季行政肅貪案件共計25案,懲處違失公務員48人,懲處的5名簡任官,包含南部1名法官開庭時因先行發還證物,遭司法院發書面警告。
 
其他簡任官包含台電台南營業處在辦理工程維護時,承包商涉虛報施工數量,洪姓副處長因督不周被記申誡;另外退輔會榮民之家的廖姓主任,去年端午節收受廠商粽子,分享職員、志工,未依行政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記申誡1次。
 
廉政署統計今年1月至3月辦理行政肅貪案件計25案,合計懲處簡任公務員5人、薦任34人、委任6人、約(聘)僱3人,合計48人;免(停)職6人、調整職務1人、記過13人、申誡23人、書面(口頭)告誡3人。(胡守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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