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中興銀畏罪潛逃 王志雄改判有罪定讞

出版時間 2015/06/30
王志雄掏空中興銀行,今被判刑定讞。資料照片
王志雄掏空中興銀行,今被判刑定讞。資料照片

前中興銀行15年前爆發800億元虧空案後,創辦人王玉雲與擔任銀行副董事長的兒子王志雄畏罪潛逃,王玉雲行蹤不明,王志雄3年前在中國落網被押解返台,依背信罪起訴並求刑4年半,但一審判王志雄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認定王志雄違法超貸逾2億元給禾豐集團張朝翔的人頭戶,用來購買中興銀股票鞏固王家經營權,致中興銀承受呆帳1.9億多元,今逆轉改判王志雄2年徒刑定讞,王志雄近期恐遭發監執行。(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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