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劉政鴻免刑】陳為廷還能拿回「戰鞋」

出版時間 2015/06/25

苗栗縣政府2年前強拆張藥房等4戶民宅,張藥房老闆張森文2個月後溺斃被發現,當晚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欲前往上香,卻被陳為廷以鞋丟中,陳因此挨告。全案纏訟近2年,台中高分院今判陳「有罪免刑」、「鞋子發還」,但陳為廷的律師與戰友林飛帆都認為,劉當時強闖民宅,陳為保護張家人,才會拿鞋丟人,此舉不應被判有罪。

台中高分院庭長江錫麟則解釋,陳為廷長期關注有公益性質的大埔拆遷案,與張藥房一家形同家人,用丟鞋表達抗議,情節堪與憫恕,依法免刑,全案定讞。鞋子則會由苗栗地檢署發還給陳為廷。(法庭中心/台中報導)

完整新聞:鞋砸劉政鴻 陳為廷二審「有罪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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