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٥)】被告竊水又佔車位 里長:有這麼嚴重嗎?

出版時間 2015/06/05

花蓮市張先生今天指控國華里長林淑梅夫妻仗勢欺人把「我家當她家」,占用家門前車位,還嗆他「你總統喔,回來就得讓嗎?」夫妻倆更竊取他家門前水龍頭的水,拿來洗手腳、澆花、洗車等行徑惡劣,他因忍無可忍蒐證後上週提告竊盜罪。里長林淑梅回應,用水是經過對方同意,只因停車糾紛就把事情鬧大,「有這麼嚴重嗎?」 (突發中心/花蓮報導)

詳細圖文報導→「我家當你家」 花蓮里長夫妻竊水挨告

里長說,只是借水洗手腳,有這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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