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代燒六縣市垃圾 議員告環保局長

出版時間 2015/06/04
陳麗娜認為環保局未經過環評就代燒外縣市垃圾,今告發前後任局長。郭芷余攝
陳麗娜認為環保局未經過環評就代燒外縣市垃圾,今告發前後任局長。郭芷余攝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質疑位在小港區南區焚化爐自今年3月開始代燒澎湖、台中等6縣市垃圾,已經違反《環評法》不能處理外縣市廢棄物的規定,也未按規定再呈報環評,今下午到高雄地檢署告發環保局前局長陳金德涉嫌圖利清運業者、現任環保局長鄒燦陽涉嫌瀆職。

國民黨籍的陳麗娜認為,南區焚化爐的環評報告書指出,當初南區廠規劃以收取一般垃圾為主,包含鄰近工業區一般事業廢棄物,但沒開放代收轄區以外的一般事業廢棄物,若要代為處理,必須重新進行環評審議,但環保局卻為賺取6600處理費,罔顧小港區居民健康,貿然進行。(郭芷余/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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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金德表示南區焚化廠處理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都合法。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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