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3天2度鬧跳樓 獲救竟告警消粗暴

出版時間 2015/05/20
婦人酒後情緒不佳跨坐女兒牆揚言輕生。王文傑攝
婦人酒後情緒不佳跨坐女兒牆揚言輕生。王文傑攝

吉安鄉1名50歲婦人,上周酒後想不開3天內2度跨坐公寓5樓頂女兒牆揚言跳樓,警方2次共動員20多人次出勤駕氣墊、上陽台苦勸,最終拉人下來強制送醫;但婦人不領情,打電話向1999指控「警員拉她動作粗暴...要處理員警限時道歉,否則還要再跳」處理警員無奈地說:「救人反被告,無奈啦!只希望林婦要珍惜生命,別輕言輕生。」
 
  婦人2度指控警員救她動作粗暴,但現場卻不願就醫,也不想驗傷,還說不道歉就會再跳,消防救難人員擔心她情緒不穩又要輕生,將人強制送醫,現仍在醫院治療。當場負責拉人的賴姓警員說,還好長官明理沒刻意刁難,否則救人卻惹上跑不完的訴訟,那真是裡外不是人。
 
  附近鄰居說,婦人2年前搬來獨居公寓內,有一個20多歲的兒子偶爾會來看她,平時人還算和善,見人會點頭打招呼,但兩杯黃湯下肚就情緒失控,又吼又叫,大家事後都勸她要珍惜生命,不過3天2跳讓人感到頭疼,只能聽天由命。(王文傑/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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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3天內2度被拉下強制送醫。王文傑攝
1999
婦人向1999投訴員警救她時態度不佳。翻攝照片
婦人第二次投訴要警員限時道歉。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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