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被搶115萬急哭 男友龜速追搶匪原來是....

出版時間 2015/05/20
羅嫌遭搶後雖然跟著搶嫌後方,卻僅以龜速前進。翻攝畫面
羅嫌遭搶後雖然跟著搶嫌後方,卻僅以龜速前進。翻攝畫面

台北市一名21歲的羅姓男子缺錢花用,竟將歪腦筋動到在7-11超商上班的邵姓女友身上,今年3月羅男找陳姓友人共謀設局,由羅男假裝騎機車幫女友將超商營收115萬多元送到附近郵局匯款,再由陳男製造假車禍趁機搶走現金袋,羅男跑回向女友稱「錢被搶了」,害女友急哭報案。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案發前羅、陳曾碰面,查出2人設局詐財,今依詐欺等罪將2人起訴。

起訴指出,羅男報案聲稱遭人搶走115萬元現金和10張中獎發票後,警方隨即調閱事發地點附近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事發前羅男先騎車引導行搶的陳男到台北市永平街、社中街口埋伏,再自行騎車到超商找女友,取款後陳男假裝撞上羅男,搶走放在機車踏板上的現金袋,羅男雖假意追車,卻龜速尾隨搶匪機車,隨即回頭告知女友被搶,還到警局報案。
 
隔天警方到三重區一間飯店逮捕陳男,發現他已經用贓款購買黃金項鍊等物品。事後羅男、陳男坦承共同策畫假搶案、真詐財,而羅男女友原先因被搶大筆現金,急哭跳腳,得知竟是男友設局,氣得說「以後不和他見面了」。
 
士林地檢署認為,兩人共謀假搶案,實際上是為了詐取金錢,依詐欺取財罪起訴兩人;而羅男還去警局報案,謊稱遭不明人士搶錢,因此再依誣告罪起訴羅男。(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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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搶案的主嫌羅姓男子。資料照片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羅(左)、陳(右二)犯案前還並騎聊天。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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