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病患控微整形疏失及誣告 佩甄老公不起訴

出版時間 2015/05/06
藝人佩甄的醫師老公王祚軒為病患進行微整形手術,不料和對方纏訟互告。資料照片
藝人佩甄的醫師老公王祚軒為病患進行微整形手術,不料和對方纏訟互告。資料照片

南部一名從小愛美的呂姓婦人,看到藝人佩甄的醫師老公王祚軒在電視節目中暢談微整形手術,特地搭車北上到王男開業的尼斯診所進行臉部微整形,術後呂婦覺得上嘴唇完全失去功能、眼袋凹凸不平,回診又遭到刁難,怒告王祚軒業務過失傷害,但檢方認定王男無過失將他不起訴,事後王男反控呂婦誹謗,不料呂婦也獲不起訴,再告王男誣告,台北地檢署仍認為王男無不法,今再將他不起訴。

呂婦今年高齡73歲,雖達古稀之年,但高挑的身材、俏麗的短髮,根本看不出時間在她身上留下的刻痕,說她是美魔女一點也不為過。

呂婦指控,3年前她在電視上看到吳淡如主持的電視節目邀請王祚軒談微整形,她覺得這位醫師很專業,專程搭車北上到尼斯診所找王祚軒診療,當時整形的項目包括施打肉毒桿菌、波尿酸,但王男卻疏於注意,造成其眼下紅腫、眼溝硬塊、眼下凹陷、下眼瞼外翻、上唇無力、顏面神經麻痺等傷害,她因此提出業務過失傷害告訴。

檢察官傳喚王祚軒到案,王否認有過失,辯稱他幫呂婦進行鼻子中間、眉心及雙眼眼下注入玻尿酸,肉毒桿菌是打入雙眼眼尾各4個點及人中周圍4個點,玻尿酸本身是填充物,會先摸到暫時硬塊,且任何施打都有可能發生短暫紅腫,而一般肉毒桿菌至少要4天至7天才會發揮作用,不知為何呂婦在施打隔天即感覺嘴唇無功能。

台北地檢署函詢呂婦整形後前往各大醫院就診的病歷記錄,並無診所或醫院認為呂婦因施打肉毒桿菌及玻尿酸而發病,且王祚軒施打在呂婦身上的肉毒桿菌及玻尿酸均合法,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也認為呂婦顏面神經麻痺與王祚軒的醫療行為無因果關係,因此將王不起訴。

沒想到事後2人一路纏訟互告,但台北地檢署都認為2人犯罪事證不足,全部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即起免費看《蘋果新聞網》 歡迎分享

在APP內訂閱 看新聞無廣告 按此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