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棋祥貪污入獄,已獲准假釋。資料照片
南投縣議會前議長吳棋祥因施壓業者出售砂石場,還利用議政週刊「爆料」逼業者就範,2012年3月經最高法院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重判6年徒刑定讞,同年6月入監執行迄今,日前獲台南明德外役監提報假釋,矯正署審核後准許;吳在檢方聲請保護管束裁定獲准後,最快下月初出監。
2006年吳棋祥擔任南投縣議長後,得知彰峰土石採取場採取權將在2008年5月屆滿,吳透過中間人希望以每甲100萬元購買彰峰土地,彰峰負責人黃秀敏拒絕出售;隔年3月起,吳利用議會發行的「南投議政週刊」,以監督縣政名義,指稱彰峰砂石場超採,逼黃秀敏賣地。
一審時雖認為不該輕饒吳棋祥,但考量吳未成功迫使業者賣地,全案還沒發生嚴重的實質損害,判吳徒刑6年,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吳上訴最高法院,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吳棋祥先於台中監獄服刑,去年移監明德外役監,負責花卉種植及監內園藝作業,作業情形良好,2次獲准返家探視也按時返監,並曾投稿詩文比賽獲獎,今年初服刑過半,提報假釋並獲准。(胡守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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