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巧 錯收包裹才知鄰居同姓同名

出版時間 2015/04/17

新莊一名李姓男子今年2月下旬,突然收到裝有衣物的郵局包裹,但自己根本沒網購,以為遭人冒名的網路詐騙,報警控告偽造文書,但檢警追查下,發現原來李男所住是1號,但同路同巷同弄11號,有人跟他同姓同名,而是寫錯地址,李男得知誤會一場而撤告,新北地檢署今處分不起訴。
 
兩位同姓名的李男年紀不詳,均居住新莊區同路同巷弄,只是提告的李男住1號,被告住11號,互不知道對方的存在。今年2月25日,提告的李男收到郵局包裹,打開是一些衣物,想想自己並沒有網購任何衣物,以為有人冒其名購物,報警控告偽造文書。
 
警方從謝姓女寄件人所留的雲林縣古坑鄉地址,以及手機追查,才發現誤會一場,謝女表示是寄衣物給丈夫李男,但地址不小心寫錯,11號寫成1號。提告的李男得知純屬同姓名的巧合,也決定撤告,不過,基於《刑法》偽造私文書罪非屬告訴乃論,警方仍須移送,新北地檢署調查無誤,今處分不起訴;全案尚可再議。(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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