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汙台致工殤 當年他踢爆全國都震驚

出版時間 2015/04/17
RCA案,經歷多年纏訟,老員工一審獲勝訴。資料照片
RCA案,經歷多年纏訟,老員工一審獲勝訴。資料照片

1968年來台設廠開工的RCA(美國無線電公司),靠著高福利吸引大批台籍員工打拼,有人因此早早買房成家立業,本以為可就此享受人生,沒想到等著他們的卻是一身的病痛。1994年RCA被時任立委的趙少康踢爆汙染事件,老員工們這才知道,當時在工廠作業的清洗溶劑都有致癌可能,老員工們到現在已有超過2百人罹癌病逝,他們為了生命尊嚴,決定向RCA提起訴訟。

RCA於1968年,台灣經濟起飛時來台設立桃園、竹北廠,1988年分別賣給美國奇異公司與法國湯姆笙公司,3年後湯姆笙發現RCA桃園廠地下水遭汙染,在1992年便關廠離開台灣。此時,員工們還不知自己工作的環境出了什問題。

直到1994年6月,時任立委的趙少康在電視上踢爆,RAC桃園廠址地下水及土壤驗出高於標準值千倍的三氯乙烯及四氯乙烯醜聞,老員工才知真相,後經環保署採樣分析,也證實此事,並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但遺憾的是,RCA早已關廠閃人,老員工為自力救濟,只能組成自救會向RCA求償27億元,官司一打到現在就是15個年頭。

RCA員工秦祖慧曾描述,廠內的清潔劑向水一透透明無色,摸來冰涼,工人需赤手將電路板泡在清洗劑裡,清洗劑泡過的手臂全部脫皮,她後來被診斷出紅斑性狼瘡和乳癌。

RCA關懷協會理事長吳志剛也回憶,當時在工廠做事的人喝的水都有臭味,坐辦公室的則喝蒸餾水,他質疑公司讓工人喝被汙染的地下水,當時也常耳聞女工流產,而自己的太太生下來的也是死胎。(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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