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煮熟雞不翼而飛 翁竟稱全被他吃下肚

出版時間 2015/04/15
吳翁順手摸走鄰居暫放警衛室的2隻雞,鄰居找上門,他竟說已經全部吃下肚了。資料照片
吳翁順手摸走鄰居暫放警衛室的2隻雞,鄰居找上門,他竟說已經全部吃下肚了。資料照片

一名87歲吳姓老翁沒錢又想吃雞肉,見鄰居買2隻料理好的雞及1把蒜苗,暫放社區大樓警衛室,竟趁警衛室內無人,將雞摸回家大快朵頤,失主發現雞不見了,調閱監視畫面找吳翁要雞,吳翁竟說全都下肚了,失主提告後決定原諒老人家,台北地檢署認定吳翁雖犯竊盜罪,但考量吳翁認錯並允諾賠錢,今依職權將他不起訴。

檢警查出,這名吳姓老翁原本租屋在台北市西寧南路上的某棟大樓,事發之後已經搬離。去年12月28日,同棟大樓的1名男子到市場買菜,回家時臨時有事,急忙將2隻雞、1把蒜曲放在警衛室,沒想到忙完返回警衛室發現雞竟不翼而飛,調閱監視畫面才知遭吳翁偷走。

男子登門請吳翁將雞還給他,吳翁卻說2隻雞加上蒜苗已經全都下肚,男子認為怎麼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吃光2隻雞,認為吳老先生偷雞不還,氣得報警理。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吳翁當庭認錯,辯稱因為想吃雞才會偷來吃,還供稱事後真的想要賠償對方,對方告訴他2隻1000元,他說因為身上沒那麼多錢,待向朋友借到錢後一定奉還。

由於偵查期間,告訴人一直不出庭,北檢打電話給告訴人詢問對整起案件有無意見,告訴人表示「願意原諒老人家,不再提告」,對於檢察官要做出職權不起訴,也沒有任何意見。(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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