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二少今赴北檢繳納12萬罰金。資料照片
辜家二少辜仲被控擔任開發金控總經理時,與開發國際董事長吳春台涉嫌違反《證交法》的強制收購規定,2人日前遭最高法院各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原本台北地檢署預訂於月底通知2人報到,繳納罰金,但今天上午辜二少主動到北檢執行科報到,繳交12萬元罰金,結束纏訟6年的官司。
辜仲因被控利用併購金鼎證機會,套利上億元,於2009年被起訴,但高院認定辜僅部署購股未觸法,不過辜另在大量收購環華證金股票時,與吳春台違反《證交法》的強制公開收購規定,因此判2人各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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