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貸4.5億畏罪潛逃 前立委何智輝判賠2億

出版時間 2015/04/10
前立委何智輝行賄法官事發後潛逃出境,已被發佈通緝。資料照片
前立委何智輝行賄法官事發後潛逃出境,已被發佈通緝。資料照片

前立委何智輝涉及苗栗縣久俊工程開發弊案、新竹科學園區銅鑼基地發放施工獎勵金弊案及向國華人壽詐貸4億5000萬餘元,一審遭判19年,何為脫罪,以200萬元行賄高院法官,2010年事發後潛逃國外至今,國華人壽則向何智輝等人提告求償4.5億,台北地院認為被告涉詐貸犯行屬實,今判何智輝、王素筠夫婦須賠2億元,前國華董事翁德銘、前董事長張貞松須賠償2億5000萬元;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智輝夫婦於1997年取得久俊工商綜合區開發許可後,先後以久俊案土地向國華人壽貸款2億元及2億5000萬元,翁德銘涉嫌指示國華人壽以不實鑑價及分批貸款方式違法核貸放款,造成國華人壽損失,法官因此認定4人應負賠償責任。(劉志原╱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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