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乃成50萬元交保 恐面臨15年徒刑

出版時間 2015/04/06
勞乃成訊後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在軍方長官接送下返回龍潭基地。張君豪攝
勞乃成訊後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在軍方長官接送下返回龍潭基地。張君豪攝

阿帕契飛官勞乃成今凌晨獲地檢署50萬交保,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勞乃成在庭訊時態度良好,對全案事實部分全部承認。他涉嫌刑責有《要塞堡壘地帶法》、《陸海空軍刑法》、《刑法》中的洩密罪,以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規定,承辦檢察官都當庭告知。

王以文表示,至於勞到底涉及何法?其中細節仍要釐清,有些地方也要國防部的解釋,才能確認。無論如何檢方認為勞涉嫌犯罪,考量他所犯情節及智識、身份等裁定50萬交保金額,而昨天到案李倩蓉等人在限制出境強制處分裁定後全部轉列被告。

另外還有外籍保母和開車司機當天進入營區部分,是部分被告在偵訊時說出,有看到其他人帶著保母,這些人身份還在清查中。檢方現有資料中,勞乃成329那天是第一次帶親友進入營區,之前是否有其他軍官有類似行為,目前尚未發現。

律師林盛煌指出,勞乃成身為軍官,卻違規帶人至軍營拍攝機密武器,觸犯《國家機密保護法》、《要塞堡壘地帶法》、《刑法》洩密罪、《陸海空軍刑法》,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若多次涉犯恐重罰至15年。(吳詠平/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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