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林鎮長張國棟。翻攝臉書
彰化縣二林鎮長張國棟(56歲)涉嫌公所於2012年間辦理污水下道工程時洩密、收受回扣,彰檢今天偵查終結,將張國棟與另6名業者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張國棟喊冤「我如果貪污,今天就不用借貸度日!」澄清自己是冤枉的。
彰檢前年12月24日傳訊二林鎮長張國棟等8名官商到案,張國棟被法官裁定2百萬元交保,包商夫妻陳忠和(47歲)、蘇麗雀(48歲)等2人以1百萬元交保。
檢方指出,張國棟2009年參選二林鎮長時,陸續向蘇麗雀借款累計達2480多萬元,當選後,指示下屬向彰化縣政府爭取發包內政部營檢署補助之「二林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疑數度洩露多件工程底標給陳中和、蘇麗雀夫妻,且其帳戶自2011年8月31日至2012年10月間,陸續匯入不明資金共2189多萬元,供兌現其個人支票,檢方懷疑該筆款項即是工程回扣款。
起訴書指出,該工程共3個標案,總工程經費為3億600萬餘元,張國棟涉嫌洩漏底價給陳忠和夫婦,再由陳夫婦以10萬元交通費找其他廠商陪標,檢方懷疑張國棟與陳中和夫妻共謀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
張國棟昨獲悉遭起訴則是大聲喊冤,他說,與陳忠和夫妻是老朋友,當初因為選議員、鎮長都是借錢來選,也一直借新還舊,帳戶才會累積這麼多錢,且這些錢也都拿來還借款了,他也一直遭到陷害、打擊,因此心情相當鬱悶。他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將與律師討論後,向檢方具狀說明資金來源,其他因仍在偵查中,不便多說。(鄧惠珍╱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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