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公關性侵女醉客 竟找運將幫忙扛屍 

出版時間 2015/03/17
王男將酒醉女客載往摩鐵性侵。示意圖
王男將酒醉女客載往摩鐵性侵。示意圖

王姓酒店男公關(28歲)前年4月8日凌晨,詐稱要送喝醉的女客離開,卻將她載往三重區某摩鐵性侵,被起訴乘機性交罪,由於王男事後已與被害人以15萬元和解,新北地院今判他1年8月徒刑,緩刑2年,須保護管束,並交付公庫10萬元,接受兩性觀念輔導;全案尚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4年4月8日凌晨3時許,受害女子到台北市林森北路某酒店消費,王男和其他公關一同接待她,6時許,被害人跟一名男公關到另家酒店續攤,王男也跟去。
 
結束時,王男假好心叫計程車要送女子回家,卻將女子載往三重區某家摩鐵,由於女子全身癱軟無力,王男還叫計程車司機幫忙,由王男扛女子肩膀,司機抬腳進入房間。王男再趁女子酒醉,無力反抗而性侵。
 
新北地院開庭時,王男認罪,表明願意接受兩性觀念心理輔導,和受害女子和解,女子願意原諒,同意給王男機會,法官考量王男尚須扶養父母並負擔祖母醫藥費等,才依乘機性交罪判處1年8月徒刑,緩刑2年。(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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