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治安史上首度發生受刑人搶槍挾持典獄長欲逃獄事件!法務部矯正署上午公布完整時序表,本篇為2月11日事件過程,15:10鄭立德等收容人展開行動後,獄政、警消等單位接獲回報,紛紛趕至現場,收容人在22:26要求給予掌上型電視機一台,典獄長陳世志、戒護科長王世倉隨即在22:40接受中天《新聞龍捲風》電話訪問,22:53矯正署長吳憲璋對外念出收容人的5大訴求,23:42警政署長王卓鈞抵達現場研商,本日記錄至此結束,請點這裡看12日完整時序表。
2月11日完整時序表
15:10 高雄監獄 6 名收容人 0043 鄭立德、0948 黃顯勝、1425 魏良穎、1921 靳竹生、2052 黃子晏、 5060 秦義明至衛生科看診,於看診等候之時間,趁戒護主管吳員糾正其他收容人之際,由身後將其壓制,並持預藏之剪刀刺傷吳員大腿及役男鍾員眉心及右小腿,同時搶奪監獄之通 用鑰匙並前往接見室。
15:30
6名收容人衝至接見室,支援同仁調查員鄭員臉部被攻擊,另攻擊管理員廖員背部,同時並攻擊挾持接見監聽主管林員,傷其頸部,企圖利用辦理接見登記室之空間脫逃然發現接見室無可資脫逃路線後,意圖轉而持鑰匙開啟中央門脫逃,然因中央門鎖係獨立設置,收容人脫逃仍未能得逞適管理員賴員戒護外醫勤務結束返監,6 員見狀乃挾持賴員,並奔向戒護科辦公室,意圖破壞槍械庫,見役男江員在內,便一併挾持鄭員等人挾持前述賴、江 2 員後,持自備之工具(拆開之剪刀 2 把、鑿子 1 把)及滅火器,意圖破壞槍械庫,其中第一道鐵門計花費約 10 分鐘,另第 2 道鐵門又花費約30 分鐘。
15:50
副典獄長賴政榮及戒護科長進入戒護科談判, 同時大寮分駐所 2 名警力至該監。
16:04
矯正署安全督導組組長黃坤前接獲電話通報高雄監獄發生收容人持槍挾持同仁案件,旋即下 令聯絡瞭解事件情形
16:13
6名收容人取得 65K2 步槍 4 把、子彈 177 發及 90 手槍 6 把、子彈 46 發,至戒護科辦公室外風雨走廊與典獄長談判
16:14
6名收容人對空曠處開四槍,隨後挾持典獄長及 戒護科長至中門突破未果
16:15
6名收容人從禮四五舍側面走道至側門
16:37
6名收容人挾持典獄長及戒護科長至複驗站
16:38
6名收容人挾持典獄長及戒護科長至車檢站
17:03
矯正署通知南部矯正機關(高雄、屏東、臺南 地區)靖安小組(第 8、9 期及日勤人員)前往支援;中區視察張正憲及南區視察江振亨接獲訊息後趕赴高雄監獄
17:30
高雄監獄第 1 次通報摘要:
1. 本日 15 時 30 分許,6名收容人利用接見時機,攜帶磨利剪刀在接見室脅持主管,刺傷管理員吳員,衝進戒護科辦公室,戒護科長王世倉前往談判,收容人要求典獄長出面談話,副典獄長賴政榮及戒護科長出面,進而遭受脅持,歹徒撬開戒護科辦公室槍械庫,取走 65 步槍 4 支及子彈 177 發、90 手槍 6 支及子彈 46 發,脅持人質衝向中門,無法開啟後轉向側門(計 10 把槍,223 發子彈)2. 通知警方支援,雙方與側門第一次衝突開火,歹徒困於側門車檢站
17:40
高雄地檢陳俊秀主任檢察官抵達該監
17:50
消防局架設照明燈
17:57
高監傳真 0043 鄭立德、0948 黃顯勝、1425 魏 良穎、1921 靳(音同進)竹生、2052 黃子晏、5060 秦義明等 6 名暴動受刑人基本資料如附件
18:00
矯正署署長吳憲璋、安全督導組組長黃坤前及 科長楊錦章趕赴高雄監獄
18:02
矯正署後勤資源組組長吳載威抵達該監
18:03
高雄第二監獄典獄長陳文正抵達該監
18:12
收容人透過勤務中心要求 2 包菸、6 個便當、檳 榔及酒
18:15
矯正署與高雄市警察局局長陳家欽取得聯繫, 掌握警方當時因應策略將請收容人家屬至現場 親情喊話,避免現場情勢直接衝突
18:28
高雄市刑大隊長至該監
18:30
法務部陳次長明堂召開記者會說明
18:30
高雄監獄第 2 次傳真通報摘要:
1. 成立臨時指揮中心
2.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矯正署後勤資源組吳組長載威與高雄第二監獄、高雄女子 監獄及屏東監獄支援同仁抵達
3. 通知收容人家屬來監協助
4. 替代役役男向家屬報平安如附件
18:31
特勤大中隊至該監
18:37
收容人 1425 魏良穎家屬至該監
18:58
8 名特勤警力持 6 長槍 2 短槍入戒護區制高點
19:00
高雄監獄第 3 次傳真通報摘要:
1. 1425 魏良穎母親,已到達現場協助
2. 人質平安 如附件
19:30
高雄監獄第 4 次傳真通報摘要:
1. 本日 15 時 30 分許,6 名收容人利用看診時機,搶奪戒護看診管理員吳德晉之通用鑰 匙,並刺傷吳員腿部,隨即衝向接見室, 攜帶磨利剪刀在接見室脅持主管林尚瑜, 見無法衝出接見,衝進戒護科辦公室,收 容人要求典獄長出面談話,副典獄長賴政 榮及戒護科長王世倉出面,進而遭受脅 持,歹徒撬開戒護科辦公室槍械庫,取走 65 步槍 4 支及子彈 177 發、90 手槍 6 支及 子彈 46 發,脅持人質衝向中門,無法開啟 後轉向側門(修正前 3 次通報內容)
2. 1425 魏良穎母親張玉蘭、2052 黃子晏母親 莊貴美及 0948 黃顯勝母親黃陳幸蘭已到達 現場協助
3. 人質平安 如附件
19:05〜19:40
矯正署囚情通報中心以簡訊及電話聯繫各矯正 機關,通知日勤人員返回機關協助穩定囚情, 並責成各機關審慎評估翌日是否開封
20:00
矯正署中區視察張正憲抵達高雄監獄
20:09
槍響(有人聽到)
20:20
矯正署署長吳憲璋、安全督導組組長黃坤前及 科長楊錦章等人抵達高雄監獄,並至接見室查 看
20:30
矯正署南區視察江振亨抵達高雄監獄
20:35
矯正署署長吳憲璋至戒護科辦公室及槍械室查 看
20:43
矯正署吳署長協同收容人家屬 7 人入戒護區勸 說收容人,收容人表達不願意見到家屬,一行 人退出現場
20:50
槍響(有人聽到)
20:52
收容人 2052 黃子晏家屬到監
20:55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抵達高雄監獄
21:05
收容人 0043 鄭立德之母親及妻到監
21:15
高雄監獄第 5 次傳真通報摘要:
1. 20:36 署長率領同仁進入現場準備與歹徒 談判
2. 收容人 1425 魏良穎家屬、2052 黃子晏家 屬、0948 黃顯勝家屬及 0043 鄭立德家屬已 到達現場(目前家屬到達 9 人)
3. 目前人質平安
21:20
0043 鄭立德之母親及妻子對鄭員實施勸導
21:49
高雄市前市議員李榮宗與收容人談判協調,等 待確認收容人訴求,目前先要求監方提供 2 包「鋒」香菸、2 包「七星」香菸,2 包檳榔
22:07
帶廠商至監修理槍械室
22:20
槍聲(戒護科主管聽到)
22:26
收容人訴求:
1. 需要掌上型電視 1 台
2. 鄭立德表達認為三振法案是惡法,一罪一罰 太長,讓他們無法出監。請求要將此訴求訴 諸媒體上報,明早送報紙給他們看是否有上報
3. 認為被判 18 年的罪是冤枉的
4. 透過現場媒體發佈消息
22:30
主任檢察官再次與歹徒溝通
22:35
傳兩張手稿訴求給法務部長
22:40
高監戒護科長及典獄長以行動電話接受中天 「新聞龍捲風」節目採訪,陳典獄長表示目前 人身尚安全,雖行動受控制,但收容人未有加 害舉動,並向警方轉達收容人表示希望勿採取 攻堅
22:53
22 時 53 分許,矯正署吳署長向媒體公開說明收 容人以下 5 點訴求:
1. 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 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 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 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道 不懂法律嗎?他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 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 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期 40 幾年 50 幾年, 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 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 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 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 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 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 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 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 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能力, 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內衣 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得連 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 殺和拚了這條路
3. 我沒有殺人卻被判 18 年的殺人罪,18 年對 別人來講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 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 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 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 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再你還有能力之前 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 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 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即然要減 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嗎?講難聽點,不是 都是罪犯嗎?
23:00
收容人 0043 鄭立德母親透過該監內線電話與鄭員通話,勸說鄭員勿衝動行事
23:42
警政署長王卓鈞抵達現場研商
本日記錄結束,請點這裡看12日完整時序表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