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慢車道都可右轉害死騎士 國賠426萬

出版時間 2014/12/31
彰化市東外環路快慢車道可同時右轉,害騎士被快車道右轉的轎車撞死。翻攝google map
彰化市東外環路快慢車道可同時右轉,害騎士被快車道右轉的轎車撞死。翻攝google map

江姓男子4年前騎機車行經彰化市東外環路機車道,另名洪姓男子則開車在快車道上,2人同向並行,機車道、快車道之間雖有分隔島,但紅綠燈號誌卻沒有區分兩者右轉順序,導致綠燈時號誌顯示「機車道、快車道可同時右轉」,使得開車的洪男在路口依號誌從快車道右轉,撞死在機車道依號誌直行的江男。
 
江男家屬認為紅綠燈號誌設置不當,害死57歲的江男,怒告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要求國家賠償700多萬元。

最高法院審理認定該處紅綠燈的設置及管理確有疏失,扣掉江男家屬已獲賠的強制險160萬元,今判決養工處須賠償江家426萬元定讞。(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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