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專委涉賄遭起訴 檢:應從重量刑

出版時間 2014/12/17
原民會專門委員林日金涉賄選,遭檢方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資料照片
原民會專門委員林日金涉賄選,遭檢方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資料照片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專門委員林日金,上月參選秀林鄉代選舉,投票前2天卻涉嫌每票2000元向22位村民買票,林原本否認犯行,遭法官羈押1天全翻供,不僅坦承行賄還多供出4名收賄者換得釋放,選後雖以598票在該選區高票當選但罪刑難容,檢方今依選罷法將他起訴,並將於2天後再提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表示,林日金2006年曾參選鄉代以374票落選,他坦承選前評估至少需要450票才能當選,就著手準備得向120位村民買票,行賄26人就被檢警查獲。檢方強調,林日金擔任原民會專門委員屬公務人員,用公職收入行賄敗壞官箴;且他曾涉賄選案遭判刑5個月,如今再犯罪無可恕,雖於偵訊間自白犯行依法可獲減刑,但仍請求院方從重量刑。(王文傑/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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