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強幸運哥,到警局領回半年前拾獲的十萬元現金。翻攝畫面
台中市一名石姓男子,四月份在崇德路拾獲十萬元現金,他未占為己有,反而送到派出所,半年後竟無失主出面認領,警方依法通知拾獲人領回,石男向警方表示,十多年來拾獲包括現金、手機、警用無線電等財物,已經不計其數,每次看到失主領回東西的喜悅,就是他最高興的回報。
從事送貨員的石姓男子(53歲),可說是史上最會撿東西的人,他向警方提及,有友人告訴他,在路上看到財物就要撿,那怕只是一塊錢,否則以後就撿不到,因此十多年來已經養成習慣,就常撿到的就是現金,或是皮夾、證件,也曾在十分鐘內接連拾獲二支手機,甚至連警用無線電也撿過。
警方表示,四月初石男行經北屯區崇德八路,發現路旁有一疊千元現金,趕緊下車撿起,並待在路旁等候多時加上開車繞行幾圈,均未看見失主現身,遂將現金交到派出所,清點竟然有十萬元,警方受理遺失物後立即上網公告認領,一周內就接獲百通詢問電話,因詢問人提供遺失的時間與地點兜不攏,確認並非真正失主,六個月後在等不到失主出面的情況下,警方依據「拾得物管理辦法」通知石男領回這筆鉅款。
石男向警方表示,以往撿獲幾千元現金都捐給慈善單位,後因友人告誡,拾獲財物需交到警察經關,否則會涉及侵占罪,因此十多年來拾獲數十次的財物,都悉數交到派出所。石男說,曾撿到手機,依通訊錄輾轉聯繫到機主,還被當成要索取報酬,連聲謝謝也不說。
另外他曾在游泳池撿到工作人員手機,手機女主人高興地贈送十張泳券,最後將泳券轉送給友人使用,警方聽到石男的「事蹟」,也不禁稱他為「史上無敵幸運哥」。(王煌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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