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婦稱因貪看烏龜走路而釀車禍。圖中烏龜非當事龜。
一名52歲黃姓婦人去年8月6日上午7時許騎乘重型機車,行經台中市烏日區溪南路時,不慎追撞前方機車,造成前車騎士張姓婦人人車倒地,右側脛骨閉鎖性骨折、右小腿挫傷等。黃婦到案聲稱,因看到一隻烏龜在路邊爬行,忍不住一直看,想知道烏龜要爬到哪裡,才會發生車禍,被檢方過失傷害罪起訴。
但法官審理時發現,張姓婦人的右側脛股骨折雖經自體骨移植,但術後仍未癒和,目前仍無法自由行走、快走、負重、蹲下等,已達重傷害程度,因此改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黃婦有期徒刑5月,易科罰金15萬元。(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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