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遭罵騙錢變態 型男告輸貴婦版蕭薔

出版時間 2014/10/20
李冠毅(右)提告要呂雅惠(左)登報道歉、賠千萬敗訴。資料照片
李冠毅(右)提告要呂雅惠(左)登報道歉、賠千萬敗訴。資料照片

(新增:李冠毅回應)
《WE PEOPLE:東西名人》雜誌發行人李冠毅,不滿有「貴婦版蕭薔」封號的名媛呂雅惠與另名名媛林妍甄(Landy,本名林明儒)前年在臉書貼文污蔑他欺騙他人投資、騙人出慈善晚會費用、墊款不還、慈善捐款流向不明、威脅找黑道、極端變態等,因而提告向呂女、林女連帶求償100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認定,仍判李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呂雅惠前年在臉書貼文「此人食髓知味!並到處說:這是妳情我願!無不妥之處!逕而用同一相同方式對多數投資人!..看穿了只是利用投資人的金錢!」、「希望我站出來發聲,能避免下一個投資者再傻傻掉入圈圈裡了!」等語。
 
而林妍甄則貼文「他利用fb擴散謠言誹謗我,把文字媒體當作武器來騷擾我,我神經緊繃,天天生活在他的筆頭暴力恐嚇陰影當中..我願意站出來支持雅惠,並幫助他阻止這種有系統有預謀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其實他是個無感情的職業騙子,不是一般人能夠瞭解他有多狠多利害的」等語。
 
法官認為呂女、林女所言部分為事實,部份為個人主觀看法,並非惡意誹謗,因此判2女無須賠償、道歉。
 
李冠毅另控呂雅惠與丈夫陳學良共謀偽造「勤美樸真」豪宅權狀,向他證明有錢投資雜誌社;呂女另在臉書比喻他變態,怒告偽造文書、誹謗,台北地院認定偽造權狀是陳男所為,日前依偽造文書罪判陳男1年半徒刑,呂女無罪。

李冠毅回應說,對民事判決深表遺憾,法官的判決認為他是公眾人物,所以可以受呂雅惠和林妍甄公開評論。不過身為公眾人物可以被公評和被惡意誹謗都在一線之間。客觀的評論可以謙虛接受公評,可是捏造事實的誹謗和用低劣言詞惡意抹黑,就完全無法讓人接受。此案審理期間,曾聲請傳喚多位證人以釐清事實真相,均未被法官採納,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為了維護名譽,會繼續上訴最高法院。(丁牧群/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13:51
更新時間: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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