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孝兒佔母屋 偽造租約拒遷出反判刑

出版時間 2014/10/17
將母親的房屋佔為己有,還不讓母親同住,打官司敗訴後,更偽造租約拒遷出遭判刑。示意圖
將母親的房屋佔為己有,還不讓母親同住,打官司敗訴後,更偽造租約拒遷出遭判刑。示意圖

台北市一名積欠債務的王姓男子不但將母親的房屋佔為己有,還不讓母親同住,王母憤而打官司討屋,不料法院前往強制執行王男遷出房屋時,王男竟持出示假租約,佯稱有人承租拒還屋。台北地院傳喚假房客拆穿王男謊言,今依偽造文書罪判他10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王母30多年前在台北市買屋並讓兒子居住,不料王男因積欠債務,竟將房子佔為己有,還換鎖不讓母親同住,王母憤而打官司討屋,王男辯稱房子是他和前妻購買,只是借名登記母親名下,卻無法提出證明,法官判王母勝訴,並裁准王母聲請強制執行。

不料法院前往強制執行時,王男竟拿出租約,聲稱房屋已租人,拒絕遷出。事後法官傳喚「假房客」做證,發現簽約時間和出租房間數兜不攏,認定王男偽造租約,今依偽造文書罪判王男10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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