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遣送回國 色雇主假按摩真性侵

出版時間 2014/10/05
江男假藉要外勞幫他按摩,竟然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
江男假藉要外勞幫他按摩,竟然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

桃園江姓男子母親臥床,2011年起聘僱印尼外勞照顧母親,江男心存淫念,假藉要外勞幫他修剪指甲、按摩之際,趁機性侵,外勞反抗,江男則出言恐嚇「送給仲介」、「遣送印尼」,逼迫就範,外勞不堪受辱逃逸,警方查獲時,外勞才供出實情,全案桃園地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1年10月底,江姓色雇主透過仲介雇用印尼外勞照顧母親,外勞工作1個月後某天下午,江男趁母親睡覺,且妻子、大兒子外出工作,叫外勞幫他修剪指甲、按摩肩膀,趁機撫摸外勞大腿,外勞一再阻止說「老闆,不要」,並用手撥開,江男於是命令外勞到2樓兒子房間,出奇不意從後方熊抱,外勞不斷反抗,江男恐嚇外勞,如果拒絕,把妳送給仲介、遣送回印尼等語,脅迫外勞,強行性侵得逞。

之後,江男常以按摩名義騷擾外勞,隔年8月底,江男把外勞叫到客廳,要她坐在沙發上,整個人跨坐在外勞大腿上,再度對外勞非禮。外勞不堪受辱,9月初逃跑,直到2013年2月在中壢火車站被警方查獲,才供出逃跑的原因。

法院調查時,江男供稱,外勞主動幫他按摩、撫摸下體,堅稱2人沒有發生關係,還指稱,外勞以休假為由,自願幫他手淫。但警方出庭作證時指稱,當時詢問外勞有 無遭雇主苛扣薪資、剝削時,外勞欲言又止,透過翻譯供出遭色雇主性侵。仲介公司人員也指證,外勞逃跑前多次打電話,希望公司人員馬上過去,逃跑後也電告遭雇主不禮貌。

法院認定色雇主不體恤外勞隻身來台,照顧臥病母親的辛勞,竟為一己私慾,強行性侵,且犯後無悔意,也未與外勞達成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石明啟/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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