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勞工寫訴狀爭權益 3名假律師遭起訴

出版時間 2014/09/18

桃園1名42歲蘇姓男子自去年4月起,在平鎮地區開設「勞工權益事務所」,並聘請張姓男子(32歲)、袁姓男子(24歲)為業務員,招攬張姓等17名離、退職勞工,以協助爭取勞工權益為由,取得勞工授權後代寫訴狀,以雇主高薪低報、詐領勞健保等,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偽造文書、詐欺告訴,部分雇主為免訴訟耗日廢時,逕行與勞工和解,蘇男則趁機抽取和解金4成為佣金。
 
桃園地檢署發現署內勞資爭議案件突然暴增,深入調查後才發現,蘇男代寫的訴狀除了被告、告訴人名字不同外,其餘犯罪事實、引用法條、訴狀格式幾乎雷同,進一步追查發現蘇男未具律師資格,今年6月中旬將他與張、袁等人傳拘到案,並查扣訴訟資料等,今偵結依違反律師法、挑唆包攬訴訟等罪嫌將蘇等3人起訴。(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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