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包庇廠商 自來水公司前董座起訴

出版時間 2014/09/01
徐享崑涉向包商收賄,今被起訴。資料照片
徐享崑涉向包商收賄,今被起訴。資料照片

曾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秘書的徐享崑,涉嫌於2005年任職台灣自來水公司董座時,收受包商金棠公司實際負責人葉信村賄款500萬元,他雖否認犯行,但因4名秘密證人一致指證他收錢,且包商公司帳目也記載相關支出,台中地檢署今依貪污收賄重罪將徐享崑起訴。
 
由於案發於2011年《貪污治罪條例》修法前,當時法律不處罰不違背職務者行賄者,因此涉嫌行賄的包商沒有刑事責任。

起訴指出,2002年間金棠公司以9億6957萬元得標台灣自來水公司拷潭及翁公園水淨場增設高級淨水處理設備工程採購案,2005年該工程第1、2次試運轉都不合格,包商擔心解除契約,恐因收不到工程款而破產,同年12月10日邀宴徐享崑,席間交付2個禮盒和500萬元賄款。

同月23日徐享崑以便箋交辦屬下「有條件與同意金棠公司繼續進行履約爭議調解」,等下屬上簽呈,再批示與金棠繼續進行調解,最後同意給金棠第3次機會改善工程,最後讓金棠在2007年9月17日第3次試運轉合格通過,完成驗收。
 
徐享崑(64歲) ,客家籍,有成大工學博士學位,專長為水文水利,曾任經濟部水利司長、水資源局長,並在水資源局長任內,因詐領24萬元公款,被依貪污罪判刑7年2月。(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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