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管破裂浮潛客溺斃 綠島業者賠300萬

出版時間 2014/09/01
因租給遊客的浮潛呼吸管破裂,致遊客溺斃,明通機車行業者遭判刑。翻攝明通別館網站
因租給遊客的浮潛呼吸管破裂,致遊客溺斃,明通機車行業者遭判刑。翻攝明通別館網站

台東綠島一對出租器材、教人浮潛的林姓母子,去年10月不慎將破裂的呼吸管租給遊客,致不會游泳的施姓遊客溺水死亡,因2人認罪又同意賠償死者家屬300萬元和解,台北地院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判母子倆半年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記者致電林姓母子經營的明通機車行,未連繫上母子2人,家人表示,此事已落幕,不願再多談。

判決指出,林姓母子在台東綠島開設明通機車行,同時也出租浮潛器具、兒子並教導遊客浮潛,他們被控於去年10月8日上午,出租浮潛用具給施姓遊客與朋友,兒子就帶著施男等人到綠島石朗浮潛區附近浮潛,未料,不太會游泳的施男因呼吸管破裂進水,一行人上岸沒看到施男蹤影,緊急下水尋找,施男卻已溺斃。

檢方偵辦認為,林姓母子經營浮潛器具出租業務,竟沒有檢查更新設備,導致遊客溺斃,日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母子起訴,母子2人於審理時認罪,表示願賠償300萬元與施男家屬和解,並當庭先賠償50萬元,法官審酌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各判母子6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同時命連帶支付剩餘的250萬元,可上訴。(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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