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我兒餐廳停業」 老闆父縱火報復檢舉人

出版時間 2014/08/26
陳男縱火前身影被監視器拍到。翻攝畫面。
陳男縱火前身影被監視器拍到。翻攝畫面。

陳姓男子(65歲)不滿兒子開設的自助餐廳老遭王姓男子檢舉排放油煙或顧客違規停車,生意無法經營下去,只好黯然結束營業,並牽怒王男,於是決定報復。
 
20日晚上8時多,陳男自備汽油、棉花、報紙和火柴等易燃物品,從雲林開車到安南區,打算縱火燒毀王男的小貨車,抵達台南後,將放置汽油等物品保麗箱放在王姓男子小貨車車前後離去。
 
陳男為免被警查獲,還刻意用柱香當引信,延遲起火時間,製造不在場證明。孰料當天晚上10時30分,王姓男子到停車處開車,發現車前地上放置保麗箱,以為他人丟棄,不以為意,將保麗箱踢開後,開車離去。
 
1小時後,柱香引燃汽油等物品起火燃燒,被民眾發現即時撲滅,警方到場了解,認事有蹊翹,懷疑是人為縱火,報請鑑識人員採證,並調閱附近監視器清查,發現陳男身影,於是傳喚陳男到案說明。
 
安南派出所所長郭欽林表示,剛開始陳男矢口否認犯行,直到提示監視畫面,才俯首認罪,坦承不滿王男檢舉兒子自助餐廳違規,害兒子餐廳無法經營,才縱火洩憤,今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劉榮輝/台南報導)

陳男抱保麗龍箱到場。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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