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劉姓男子和女網友約好一夜情,但一夜春宵後,劉男不理會女網友要求「陪我到天亮」,拍拍屁股走人,事後竟挨告性侵。新北地檢署認為女子先前已同意嘿咻,今將劉男不起訴。
處分指出,劉姓男子在網路上的愛貓社團認識27歲的女網友,2人相談甚歡且互有好感,今年5月中2人還曾用手機進行性愛視訊,幾天後劉男忍受不住,表示想到女網友家,「有可能會嘿咻喔!」女網友也答應,但條件是必須陪她到早上,「因為我不喜歡做完就走的關係」。
性致忡忡的劉男隨即趕到女網友住處,女網友洗完澡後只穿襯衫和內褲,2人對看一眼後便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不過劉男完事後卻「射後不理」,謊稱肚子餓想買東西吃,便拍拍屁股走人,他也因食言而挨告。
劉男供稱2人是講好要嘿咻的,根本沒有強迫女網友。檢方認為,女網友在深夜時讓劉男進家門,洗好澡後還只穿襯衫內褲,顯與常理不符,且事發地點為女網友住處,若真被性侵理應能立刻求救。(游仁汶/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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