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同鄉不成反下跪 陸男求饒無效將入監

出版時間 2014/07/14
郭男強壓女同鄉試圖性侵,還擋門不讓人入內救援。示意圖
郭男強壓女同鄉試圖性侵,還擋門不讓人入內救援。示意圖

中國籍郭姓男子去年9月揪團來台旅遊,故意安排一名24歲女同鄉和自己同房,利用凌晨企圖性侵,遭女方死命抵抗,驚動飯店報警處理,郭男鎖門阻擋援兵,下跪向女方求饒被拒,竟一度擋門不讓女方離開。最高法院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郭男判刑1年8月,全案定讞。

郭男在中國擔任小旅行社經理人,在當地就很喜歡被害人,去年9月郭男揪團來台旅遊,邀被害人參加且優惠被害人僅需自付1千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000元)就可跟團。旅行團抵台入住飯店時,郭男還故意安排被害人和他同住一房。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讓女方心生警覺,她凌晨洗好澡驚見郭男將兩張單人床併在一起,趕緊以手機通訊軟體通知台籍黃姓男友人來護花,黃男抵達前,郭男突將女方強壓在床狂吻亂摸,女方死命抵抗,始終不讓郭男得逞。

黃男約20分鐘趕抵飯店,與飯店經理一起敲門要求郭男放人,郭男推稱:「我跟她有事情要溝通,給我們一些時間。」經理請中國籍領隊出面喊話:「開門吧,再不開,飯店要報警了!」郭男驚覺事態嚴重,在屋內跪求被害人切勿張揚,女方怒拒,還斥郭男:「我爸爸在出發之前把我交給你,你要怎麼跟我家裡交代!」女方並趁隙拔開門栓奪門而逃,飯店報警處理。

郭男被送辦自稱:「真的很冤枉。」辯稱女方同意同房,發生親密行為也是你情我願,甚至指女方對他設計仙人跳,可能因金錢或感情因素捏詞誣陷他,又以母親高齡60歲、父親有殘疾無法自理生活,央求法官宣告緩刑讓他回大陸照顧父母。

一、二審均認為郭男態度欠佳、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未遂與強制罪將郭男判刑1年8月與拘役50天,郭男針對強制性交未遂罪上訴,仍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黃哲民/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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