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鈔票遭通緝 男拘1天抵2500罰金

出版時間 2014/07/10
彭男因撕毀國幣遭判刑。資料照片
彭男因撕毀國幣遭判刑。資料照片

《提審法》新制前天上路,台北地院受理第1件聲請案是北市彭姓男子因撕毀鈔票,被台地院依違反《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判罰2500元確定,因彭男遲不到案而遭通緝。結果彭男在8日被捕,律師幫他聲請提審,依規定北院受理後須在1天內裁定,結果法官昨晚裁定前,檢方已於昨天中午釋放彭男,原因是他被拘禁1天即剛好折抵2500元罰金,等於執行完畢,因彭男已獲自由,聲請提審理由已消失,法官因此裁定駁回。(張欽/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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