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琉航空去年4月無預警停飛,百名旅客因此延宕行程。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片
帛琉航空台灣分公司前年向5家旅行社銷售台北到帛琉的團體機位,還保證不無故停飛,但帛琉航空去年4月間卻片面更改機型,又取消原定班次,造成航班大亂,一百多名旅客無法成行,害得旅行社受損,因此聯合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帛琉航空違約,判決帛琉航空需賠償5家旅行社2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的金額。
受害的旅行社包括彩繪、五福、富騰、狀元、春暉,旅行社主張,當初與他們簽約的帛琉航空執行董事樓文豪與執行長李志熙,早就知道自己的飛機租用期限只到去年4月為止,卻還向他們招攬銷售機位,甚至多次要旅行社將機位款項付清,去年4月底時,帛琉航空突然更改機型,因座位較少,導致許多旅客無法出團,旅行社先認賠,但帛琉航空卻沒賠償違約金。
但樓文豪和李志熙卻辯稱,合約上沒有公司負責人的簽名和公司章,合約並不成立,而之所以停飛,是因公司積欠帛琉機場飛行費用,擔心飛機抵達帛琉機場後遭留置,才決定停飛。
法官審酌,兩人簽約後確實有收取旅行社款項,合約已成立,且雙方訂定若違約停飛,將賠償各旅行社1個月的機位訂金,即便因帛琉航空積欠機場費用,雙方協調未果才停飛,仍不構成停飛的正當理由,因此判5家旅行社勝訴,共獲賠1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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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帛琉航空執行董事的樓文豪,也曾因遠東航空掏空案遭判刑。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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