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侵門踏戶爭人妻 遭綠帽夫打爆眼

出版時間 2014/06/17
小王打人夫,害人左眼失明。示意圖
小王打人夫,害人左眼失明。示意圖

台中一名李姓男子不滿林女隱瞞已婚身分與她交往4個月,直到102年4月間,林女坦承已是人妻要求分手,不料李男不甘,一再騷擾林女,還與林夫談判要求林女做個選擇,雙方因此發生爭吵。去年4月間,李男再度前往林夫經營的公司,林夫憤而持伸縮鐵棍打爆李男左眼造成失明,台中地院今判林夫要賠償李男330萬元。
 
刑事部分,林夫因重傷害罪,一審被判刑3年2月,李男(36歲)另提民事訴訟求償精神慰撫金264萬餘元和勞動力減損等共585萬元,林夫辯稱,李男與妻子通姦,還頻繁騷擾妻子,甚至揚言公開醜聞、侵門踏戶到他的公司,他一時激動才會打傷李男,李男雖左眼受損,但行動自如,並無大礙,願賠償290萬。
 
法院指出,林夫看見李男開車到公司,為防止李男將此事鬧大,持伸縮鐵棍從副駕駛座的車窗往內揮打,李男下車,林夫再朝其頭部揮打,造成李男受傷,考量李男與林妻發生婚外情,林夫為免家醜外揚,而情緒失控傷人,判給李男70萬元精神慰撫金及258萬餘元的勞動力減損等合計為330萬餘元。(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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