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與吳祖望樑子未解,再告吳涉嫌違反《律師法》,但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不起訴。資料照片
美女議員李婉鈺因罵龍縯國際影視公司老闆吳祖望「神經病」,遭法院判賠30萬元定讞,雙方樑子至今未解,李婉鈺今年再向台北地檢署告發吳祖望不具律師執照,卻於2008年、2009年間,出席智財局舉辦的公聽會時,自稱是北市女子美容商業公會的法律顧問,還以律師身分多次發言,另涉嫌成立法律事務所僱用律師執業,違反《律師法》、《刑法》包攬訴訟罪嫌。
吳祖望出庭堅稱,從未以律師身分自居,可能是商業公會搞錯了,並否認僱用律師,頂多只曾將辦公室租給律師執業。
檢方函詢北市女子美容商業公會,發現吳祖望出席會議的職稱僅是法律顧問,沒有自稱律師或是執行律師業務的證據,因而以證據不足為由,將吳祖望不起訴。(賴又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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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祖望遭李婉鈺告發違反《律師法》。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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