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犯罪事實)
台北地檢署偵辦鴻海高幹集體收回扣案,今依《證券交易法》背信罪起訴鴻海SMT技術委員會前副主委廖萬城、白手套郝緒光、SMT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曾 負責iPhone生產線設備採購的游吉安、曾負責iPad生產線設備採購的陳志釧及SMT前經理蔡宗志等6人,其中鄧志賢因始終否認犯行,遭檢方求處重 刑。供應商蔡長城則因作偽證,檢方依偽證罪緩起訴。
檢方查出,郝緒光因與廖萬城關係良好,且廖萬城、鄧志賢掌控SMT每年500億元的採購、議價及簽核權,郝緒光因而遊說廖、鄧向供應商收取回扣,另從中牽線,遊說供應商給付廖萬成等人佣金。
廠商為避免遭中途抽單、議價權降低,或是驗收時遭刁難,配合付款,廖、鄧等人則指示有請購權的陳志釧向付款的供應商下單,並護航驗收生產線機台迴焊爐,游吉安則受指示護航驗收未通過測試的貼片機、蔡宗志則向採購美言、推薦廠商機台,集體從中搞鬼。
檢 方查出,共10間供應商配合賄賂廖萬城等人,佣金給付方式,均先統一匯到郝緒光OBU帳戶,郝緒光再與廖萬城、鄧志賢朋分,依郝抽40%、廖抽50%、鄧 抽10%的比例,將回扣分別匯到廖、鄧的指定帳戶,或以現金方式支付,3人從2009年7月到2011年12月間,共計收賄1億6232萬元。
檢 方偵查時,廖萬城多避重就輕,否認對不起鴻海,還指採購金額是業界最低價格,檢方怒批,廖萬城身為鴻海高階經理人,應為公司爭取最大利益,卻與郝緒光勾結 營私,為滿足物慾導致公司商譽、採購價嚴重受損,是「企業經營治理之蠹腐」,使公司承受損失與品質瑕疵的風險,還夸夸其詞,審酌他全繳回不法所得7232 萬元,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至於郝緒光則因坦承犯行,還配合供出鄧志賢使用的人頭帳戶,助檢方順利聲請收押鄧志賢獲准,檢方也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而曾在中國獲不起訴的鄧志賢,雖坦承收回扣,卻堅稱「是郝緒光主動給我的吃紅」,對違法部份全盤否認,且回扣金額達1715萬元分毫未吐,檢方則建議法院給予重判。
至於陳志釧、蔡宗志則因犯後坦承犯行,各吐出471萬元、385萬元犯罪所得,分別獲檢方建請法院從輕量刑、給予緩刑;游吉安則因沒收取分毫回扣,坦承犯行,檢方建請量處適當刑度。(賴又嘉、呂志明/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0:01
修改時間 12:25
【更多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