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祝」不滿「阿羚」和她搶愛同名男子,罵「阿羚」是「公車」被判刑。設計畫面
台中2名在美容養生館工作的陳姓女子「小祝」和「阿羚」,同時與陳男交往,2女搶1男發生三角糾紛,去年8月「小祝」認為「阿羚」在外罵她是狐狸精,於是展開女人的反擊,傳「LINE」和「微信」給陳男稱:「我就是讓人家知道是公車爛還是狐狸精遭(糟)」、「單純的你不交、交個共蠶(公田)… 」。「阿羚」得知後認為遭影射濫交,怒告誹謗,台中地院今判「小祝」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小祝」傳給陳男的內容火氣十足、醋意濃烈,她寫:「愛罵我是狐狸精是嗎?我就是讓人家知道是公車爛還是狐狸精遭(糟),你們對我的傷害污辱我一定一次都還你們」、「到時在來看是全大理人人皆知的公車爛還是我狐狸精臭」、還指陳男交了個「共蠶」還當成寶,真是「愛丟卡慘死~」。
「小祝」坦承傳「公車」、「共蠶」訊息,也告知1名同事,但只是針對特定人講述,並沒有散布於眾的誹謗意圖,同事稱「小祝」因覺得被劈腿很生氣,才抒發內心的垃圾。
法官指「小祝」為了影響陳男對於感情糾葛的抉擇,以自貶為介入他人感情的「狐狸精」為對照,隱喻「阿羚」是「公車」、「共蠶」,暗指「阿羚」與其他多數男性間有淫蕩複雜的交往關係,已有誹謗告訴人的意思,且「小祝」除了將訊息傳給陳男、轉述給同事,也在公司休息室辱罵「阿羚」是「公車」、「公田」等,顯有故意散布於眾毀損他人名譽,因此判她有罪。(許淑惠/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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