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帶來驚人雨量,引發土石流,小林村慘遭滅村,全台各地的搜救人員紛紛進駐小林村,與稍縱即逝的時間奮鬥,希望能救出被土石掩埋的民眾;8月24日,小林社區自治會決定停止開挖,並希望台21線修復可採高架、減少對遺體的傷害。
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高雄甲仙鄉小林村慘遭滅村,造成462人喪生,倖存的居民失去家園和親人,哀泣悸動。隔年高雄地檢署認定非人禍造成滅村,以天災簽結,罹難者遺族不滿,向高雄市政府聲請國賠24億元,遭拒後,175位家屬轉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告,向高市府求償國賠5億9千多萬元,今天下午5點高雄地方法院判村民敗訴。
2009年11月5日,監察院通過彈劾甲仙鄉長劉建芳,彈劾縣長楊秋興案則以5票對6票未通過;監委認為,風災過後30小時,鄉公所才知小林村滅村事實,劉建芳則表示當時道路、通訊都已中斷。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認為,彈劾鄉長證明地方行政機關在防災、救災與撤離時確有諸多行政疏失。
2010年8月,小林村滅村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高雄地檢署經過1年調查後,以「天災」簽結,理由是因雨量太大,加上順向坡及地層破碎,導致獻肚山山崩滅村,和越域引水工程、山坡濫墾無直接關係;隔年8月,罹難者遺族不滿雄檢簽結結果,向高雄市政府、農委會林務局、經濟部水利署及甲仙區公所等四單位提出國賠聲請,求償金額共24億4千6百多萬元。
2011年10月3日,高雄市政府經過兩次會議討論小林村國賠案後,參酌我國專家以及日本專家到獻肚山實地勘查、分析後的資料,認定滅村原因是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確定不予國賠,小林村村民對此結果表示不意外。
2012年1月20日,國賠聲請案始終沒有下文,罹難者遺族共175人轉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告,要求高市府及甲仙區公所等單位,依每位罹難者求償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的撫養費與精神慰撫金,總求償金額約為5億多元。
2014年4月25日,小林村行政疏失國賠案件,高雄地方法院判村民敗訴。(法庭中心/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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